| 第三节
德国低合金高强度钢牌号表示方法
一、按照DIN 17006《钢的名称系统
钢的名称符号》,钢的牌号由3部分组成:
①表示钢的强度或化学成分的主体部分;
②主体部分前面是表示冶炼或原始特性的缩写字母;
③主体部分后面是表示保证范围的数字和处理状态的缩写字母。
其中①和②两部分在非必要时予以省略。
钢的牌号表示方法分为按照强度表示和按照化学成分表示两种:
1.按照钢的强度的表示方法
这种表示方法仅适用于非合金钢。牌号的主体部分由“St”字母和后面的抗拉强度下限数值(MPa)组成:
2.按照钢的化学成分的表示方法
(1)非合金钢
对于非合金钢,当钢的其他性能比抗拉强度更重要或钢材需热处理后使用时,则采用按照钢的化学成分的表示方法。
牌号由碳素符号“C”和后面表示碳含量的数字组成(以万分之几计)。
(2)低合金钢
牌号的主体部分由表示碳含量的数字(以万分之几计)、合金元素符号和表示合金元素含量的数字组成。合金元素采用化学符号表示,并按其含量依次排列,当含量相同时则按字母次序排列。表示合金元素含量的数字为合金元素平均含量乘以表3-4-1中列出的系数。
表3-4-1
| 元素 |
系数 |
| Cr、Co、Mn、Ni、Si、W |
4 |
| Al、Cu、Mo、Nb、Ta、Ti、V |
10 |
| C、N、P、S |
100 |
二、按照DIN 17007《钢的名称系统
材料编号》,材料号由7位数字组成:
(1)第2位和第3位表示如下:

①非合金优质钢
01、91:Rm<500MPa的一般结构钢;
02、92:耐热钢除外的Rm<500MPa的其他结构钢;
03、93:碳含量小于0.12%或Rm<400MPa的钢;
04、94:碳含量为0.12%-<0.25%或Rm为400-<500MPa的钢;
05、95:碳含量为0.25%-<0.55%或Rm为500-<700MPa的钢;
06、96:碳含量不小于0.55%或Rm≥700MPa的钢;
07、97:高磷或硫含量的钢。
②合金优质钢
55:微合金化结构钢;
89:高强度可焊接结构钢。
(2)第4位和第5位任意的数字或按其碳含量或合金元素含量区分。第6位和第7位在标准中一般不标出。第6位数字表示钢的冶炼和浇注方法,第7位数字表示处理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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