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第七节
欧洲标准低合金高强度钢牌号表示方法
一、根据欧洲标准EN 10027/1《钢的牌号系统 第1部分:钢的名称,基本符号》,钢的名称分为
两个基本组:
1组:按照其用途和力学性能或物理性能表示钢;
2组:按照其化学成分表示钢,并且再分为4个分组。
1.1组
牌号应包括如下基本符号:
S:结构钢;
P:压力用钢;
L:管线用钢;
E:工程用钢。
上述符号后面是规定的最小厚度范围的屈服强度数值,MPa;B:钢筋混凝土用钢。
后面是表示特征的屈服强度数值,MPa;
Y:预应力混凝土用钢。
后面是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数值,MPa;
R:钢轨钢。
后面是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数值,MPa;
H:冷成形用高强度钢冷轧扁平产品。
后面是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数值,MPa;或在仅规定抗拉强度的情况下,字母T,后面是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数值,MPa;
D:冷成形用扁平产品(上述除外)。
后面是如下字母之一:
C为冷轧产品;
D为直接冷成形用的热轧产品;
X为末规定轧制状态的产品;
和表示钢特性的两个符号,由有关部门规定。
2.2组
(1)平均锰含量小于1%的非合金钢(易切削钢除外)
牌号应连续包括如下符号:
①字母C;
②规定的平均百分碳含量×100的数值。在碳含量不是用范围规定的情况下,负责有关产品的技术委员会应选择适当的有代表性的数值。
(2)平均锰含量不小于1%的非合金钢,非合金钢易切削钢和各合金元素的含量小于5%的合金钢(高速钢除外)。
牌号应连续包括如下符号:
①规定的平均百分碳含量×100的数值。在碳含量不是用范围规定的情况下,负责有关产品的技术委员会应选择适当的有代表性的数值。
②表示钢特性的合金元素的化学符号。符号的顺序应为其含量值减小的次序;当两个或多个元素的含量相同时,以字母的顺序表明相应的符号。
③表示合金元素含量值的数字。每个数字分别代表所表示元素的平均百分含量乘以表3-4-2中列出的系数,并修约成最接近的整数。表示不同元素的数字应用短线分开。
表3-4-2
| 元素 |
系数 |
| Cr、Co、Mn、Ni、Si、W |
4 |
| Al、Cu、Mo、Nb、Ta、Ti、V |
10 |
| C、N、P、S |
100 |
| B |
1000 |
(3)至少一种合金元素含量不小于5%的合金钢(高速钢除外)。
(4)高速钢
二、按照欧洲标准EN 10027《钢的牌号系统 第2部分:钢的数字编号》。钢的数字编号的结构如下:

钢组号:
(1)非合金优质钢
01、91:Rm<500MPa的一般结构钢;
02、92:Rm<500MPa的非热处理用其他结构钢;
03、93:平均碳含量小于0.12%或Rm<400MPa的钢;
04、94:平均碳含量为0.12%-<0.25%或Rm为400-<500MPa的钢;
05、95:平均碳含量为0.25%-<0.55%或Rm为500-<700MPa的钢;
06、96:平均碳含量不小于0.55%或Rm≥700MPa的钢;
07、97:高磷或硫含量的钢。
(2)非合金特殊钢
11:碳含量小于0.5%的结构、压力容器和工程用钢;
12:碳含量不小于0.5%的结构、压力容器和工程用钢;
13:有特殊要求的结构、压力容器和工程用钢。
(3)合金优质钢
009、99:除特殊物理性能钢(08、98)之外的其他用途的钢。
(4)合金特殊钢(结构、压力容器和工程用钢)
88:用户不进行热处理的高强度可焊接钢;
89:用户不进行热处理的高强度可焊接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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