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第六章
工具钢牌号表示方法
第一节
合金工具钢牌号表不方法
一、中国GB
按照GB/T 221《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》规定,合金工具钢牌号表示方法采用合金元素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。
碳质量分数一般不标出,如平均碳质量分数小于1.00%时,可用1位数字表示碳含量(以千分之几计)。
合金元素质量分数表示方法(低铬合金工具钢除外),平均合金元素质量分数小于1.50%时,仅标明元素,一般不标明质量分数;平均合金元素质量分数为1.50%-2.49%、2.50%-3.49%....22.50%-23.49%....时,相应写成2、3....23....。
低铬(平均铬质量分数小于1%)合金工具钢,其铬的质量分数也用千分之几计,但在质量分数数值之前加--数字“0”,如Cr06.
二、国际标准ISO
合金工具钢牌号表示方法主要采用欧洲标准(EN)的规定。例如牌号x30WCrV9-3表示平均碳质量分数为0.30%,平均钨质量分数为9.0%、平均铬质量分数为3%,含钒的合金工具钢。
三、俄罗斯ΓOCT
合金工具铜牌号表示方法与我国标准规定基本相同,但牌号中的合金元素符号用俄文字母表示。
四、美国ASTM
ASTM标准中合金工具钢采用AISI-SAE标准的牌号表示方法。其牌号由表示类别的字母和顺序数字组成。表示类别的字母如下:
W×—水淬工具钢,一般为碳素工具钢或少量铬、钒的钢。××为顺序数字(下同);
S×—耐冲击工具钢;
O×—油淬火冷作模具钢;
A×—空冷硬化冷作模具钢;
D×—高碳高铬冷作模具钢;
H1×—中碳高铭热作模具钢;
H2×—钨系热作模具钢;
H4×—钼系热作模具钢;
L×—低合金特种用途工具钢;
F×—碳钨工具钢;
P×—低碳工具钢,包括塑料模具钢。
五、日本JIS
JIS标准中合金工具钢牌号有3类,分别为SKS、SKD、SKT,其后为1位或2位数字表示序号。SKS类牌号的钢主要用于切削工具、耐冲击工具和一部分模具;SKD类牌号的钢主要用于一部分冷作模具和一部分热作模具;SKT类牌号的钢主要用于一部分热作模具。
六、德国DIN
按照DIN 17006系统钢的牌号表示方法,合金工具钢当钢中一种合金元素质量分数不小于5%时,称为高合金钢,牌号冠以字母“X”,接着是表示平均碳含量的数字(以万分之几计)和合金元素化学符号(按含量高低依次排列),最后是表示各主要合金元素的平均含量的数字(以百他之几计按4舍5入修约为整数)。如果碳含量无关重要不必注明时,字母“X”也可省略。
当钢中合金元总质量分数不小于5%(其中Si0.5%、Mn≥0.8%、Al和Ti≥0.1%、Cr≥0.25%或加入其他合金元素)时,称为合金元素,牌号由表示碳质量分数的数字(以万分之几计)、合金元素符号和表示其质量分数的数字组成。合金元素采用化学符号表示,并按其含量高低依次排列。合金元素质量分数值的表示方法为平均含量(以百分之几计)乘以表3-6-1的相应指数。
表3-6-1
| 合金元素 |
指数 |
| Cr、Co、Mn、Ni、Si、W
Al、Be、Cu、Mo、Nb、Ph、Ta、Ti、V、Zr
Ce、N、P、S
B |
4
10
100
1000 |
按照DIN 17007系统的数字材料号表示方法,材料号由7位数字组成。其中第1位表示类别,“1”为钢;第2、3位表示钢种类别,“20-28”为合金工具钢;第4、5位无一定规律,或按其碳含量或按合金元素含量区分;第6、7位为附加数字,一般在标准中不予标出,第6位表示钢的冶炼和浇注工艺,第7位表示热处理状态。
七、英国BS
合金工具钢牌号以2个字母和1至2位序号数字表示,对基本成分相近的一组牌号,为了加以区别,在数字后面再加“A”、“B”、“C”等。第2个字母和后面的序号数字基本上与美国AISI标准的工具钢牌号系统相似。其基本牌号表示如下(其中“×”为序号数字):
BS×—耐冲击工具钢;
BO×—油淬工具钢;
BA×—空淬工具钢;
BD×—冷作模具钢;
BH×—热作模具钢;
BP×—塑料模具钢;
BF×—碳钨工具钢;
BL×—特种用途低合金工具钢。
八、法国NF
当合金工具钢中一种合金元素质量分数不小于5%时,称为高合金钢,牌号冠以字母“X”(采用欧洲标准的表示方法,旧标准采用字母“Z”),接着是表示平均碳含量的数字(以万分之几计)和合金元素化学符号(采用欧洲标准的表示方法,旧标准采用法文字母表示各合金元素),最后是表示各主要合金元素的平均含量(以百分之几计,按4舍5入修约为整数)。为了简化牌号,合金元素含量仅标出主要元素的含量,其他只标出代表的字母。
当钢中合金元素总质量分数不小于5%时,称为合金钢,牌号由表示碳含量的数字(以万分之几计)、合金元素化学符号(采用欧洲标准的表示方法,旧标准采用法文字母表示各合金元素)和表示其含量的数字组成。合金元素质量分数值的表示方法为平均含量(以百分之几计)乘以相应的指数(与德国DIN标准的规定相同,见表3-6-1)。
合金工具钢旧标准中的牌号中有些开头冠以字母上“Y”(表示工具钢),而新标准的牌号采用欧洲标准的表示方法,省略字母“Y”。
九、欧洲标准 EN
(1)合金工具钢当平均合金元素质量分数小于5%时。牌号由以下几部分组成:
①平均碳含量(以万分之几计);
②钢中合金元素用化学符号表示,元素符号的顺序应以其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,当2个或2个以上元素的含量相同时,按字母顺序排列;
③每一合金元素平均含量(以百分之几计)乘以相应的指数(与德国DIN标准的规定相同,见表3-6-1),然后修约为整数,各元素的整数值与相应的元素符号顺序相对应,用连字符隔开。
(2)当合金工具钢中至少有一种合金元素质量分数不小于5%时,牌号由以下几部分组成:
①字母“X”;
②平均碳含量(以万分之几计);
③钢中合金元素用化学符号表示,元素符号的顺序应以其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,当2个或2个以上元素的含量相同时,按字母顺序排列;
④钢中合金元素的平均含量(以百分之几计)应修约为整数,各元素的含量顺序应分别与该元素符号相对应排列,并用连字符隔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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